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的通知要求,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,进一步凝聚党员干部“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广东”的共识,凝聚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力量,2011年6月16日,北校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党支部召开了一次以“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广东”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。
一、学习汪洋书记发表在今年3月18日《南方日报》的《重在全面理解,贵在持之以恒——再谈“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广东”》文章,理解了“幸福广东”的重要涵义以及“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广东”的重要意义。
二、深入开展讨论。组织全体党员联系实际,结合《幸福广东指标体系》征求意见活动,围绕什么是“幸福广东”、“加快转型升级与建设幸福广东的关系”、如何建设“幸福广东”等问题开展讨论,谈认识,提建议。
通过讨论,大家有几点认识比较深:一是汪洋书记提出的“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广东”是一个统一体,不能割裂。加快转型升级是手段,建设幸福广东是目的。不能把手段当作目的。二是汪洋书记提出的“幸福广东”包含着物质、文化、政治等多方面的丰富内涵,不能偏颇。幸福是人们对生活的追求和感受,其内涵是很丰富的,既涵盖物质生活,也涵盖文化生活,以及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。幸福虽然是主观感受,但也有其实实在在的物质依托。应是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和改善,人民群众社会生活方面的诉求也必须得到不断满足。人民群众要参与社会活动,要求有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要求公平正义。现在群众的生活普遍改善,但由于部分社会成员是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牟利,人民群众依然会不满意,会认为不公平,幸福感依然不会很高。关于这点,大家认识最深。三是汪洋书记提出的“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广东”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不能一蹴。加快转型升级需要付出长期艰辛的努力,建设幸福广东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,是一个共建共享的过程。四是汪洋书记提出的“建设幸福广东”要考虑当前又兼顾长远,不能搞成片面的政绩工程。建设幸福广东,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急功近利,不能不顾客观规律,追求贴幸福标签的政绩工程。政绩工程不符合人民群众长久的根本利益,这种幸福是不可持续的。
最后大家联系我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,找差距、明方向,立足本职岗位,表示以实实在在的行动,把“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广东”,促进我院国家骨干院校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等工作落到实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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